2024年12月27日,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苏仲谋代表阜新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立足全县发展大局,紧扣提质增效主线,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期待,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进步新发展。全年审执结各类案件6789件。
一、坚持公正高效
在强化执法办案中履职尽责
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守护社会安定
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48件。
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案件47件,促进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依法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41件,判处“缅北”电信诈骗犯罪4人,维护社会大局安定有序。
从严惩处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类案件72件,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从快判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案件55件,全力维护群众“出行中”的安全。
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认罪认罚案件220件,适用被告322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推动刑事审判逐渐实现“治罪”和“治理”并重。
(二)妥善调处民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发挥司法裁判定分止争作用,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948件。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审结交通、就业、住房、医疗等民生领域纠纷769件,努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注重规范市场秩序,审结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纠纷等案件857件;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纠纷等案件780件,弘扬言而有信契约关系。助力“三农”振兴发展,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关系等案件137件,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
以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为导向,大力推进民商事案件调解前置程序,844件群众身边“小案”得以妥善调处。
(三)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兑现胜诉权益
保持高压执行态势不松劲,办理各类执行案件2572件,执行到位金额2.73亿元。
扎实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执行涉民生类案件339件,执行到位531万元,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力推进“两行”清收挽损工作,执行涉金融类案件189件,清收到位1939万元,推动“行为到位、标的到位”的任务目标走深走实。
全力突破“执行难”工作痛点,联合公安、检察院出台《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在全县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判处涉拒执类案件10件10人,决定拘留169人(次),最大限度保障胜诉权益实现。
二、坚持司法为民
在服务保障大局中担当作为
紧跟高品质治理需求,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以严格执法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
(一)着力防范化解风险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办理行政诉讼、非诉审查案件85件,深化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完善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机制,支持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助力行政机关履职践诺。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高度关注涉企案件,妥善审理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经济纠纷案件85件,随案开展风险评估,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
深化涉企司法服务,综合运用多元化解、速裁快审、“活封活扣”等方式,处理涉企纠纷462件,有效释放涉案查封资产6806余万元,助力企业平稳有效经营。
(三)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回应群众关切,开展“诉事速办”专项活动,设立公示板,制发宣传手册、推广诉答文书示范文本,“码上办”“现场办”等举措进行一次性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
坚持精准把脉,总结梳理案件办理中发现苗头性、突出性问题,先后就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案件发出司法建议书10余份,推动司法建议从风险预警向把脉开方、参与治理转变。
发挥价值引领,积极回应高额彩礼、醉驾综合治理、防范养老诈骗等敏感话题,通过巡回审判、释法答疑、以案说法等方式,讲好“小案例大道理”。
三、坚持守正创新
在回应群众关切中务实笃行
紧盯高质效审判要求,不断深化司法改革,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一)主动转变观念,开拓审判管理新路径
出台《关于严格审判管理的具体意见》,进一步优化审限动态监控、审限临界通报和积案倒计时等工作。
坚持“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职责”,全面落实案件阅核制,院庭长全年办理案件1872件,监管“四类案件”185件,“阅核”裁判文书2901份。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准确运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907件,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司法质量效率。
抓实案件评查、访情评估等重点,召开审委会、专委会研究疑难复杂案件195件,将重心从“案件结没结”转向“矛盾解没解”。
(二)主动优化提升,构建审判体系新格局
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会同妇联签署《“法院+妇联”共促“和美家兴”合作书》,探索“源头预防、精准解纷、回访息诉”三步工作法,携手全县妇联主席积极开展纠纷排查、矛盾化解、心理疏导工作,全年审理家事案件750件,调撤率达65.21%,“和美家兴”品牌化初显。
组建道交审判团队,充分运用简易程序、要素式审判方式,拓展“诉前鉴定”“快速理赔”等便民举措,平均结案时间缩短至52.23天,道交纠纷驶入“快车道”。
跟进“育红工程”,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对8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实施封存,组织“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周”等系列活动,法治副校长走进县域、乡镇校园普法授课20余次,少年权益“保护伞”撑起。
(三)主动融入前端,绘就综合治理新枫景
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依托“四所一庭”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会同司法局、信访局以及乡镇党委政府召开五个片区工作会议,精准研判具体情况。
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金融调解室、家事调解室、劳动争议调解室等挂牌实质运行,以“三层筛查”做实诉调对接工作。精准研判高发、易发的案件类型,共同寻求矛盾解决的思路。
全面运用人民法庭建设成果,不断激活审判体系“神经末梢”,9个人民法庭以“一庭一品”服务基层治理,全年人民法庭共处理案件2180件。泡子人民法庭将“坐堂审案”与“走访查寻”相结合的“四访四寻”工作机制得到中央、省市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四、坚持从严治院
在打造过硬队伍中固本强基
紧抓高素质队伍建设,推进干事创业更加强劲、清风正气更加充盈。
(一)抓政治引领,思想政治建设有高度
牢牢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就重点工作内容、重大案件情况及时主动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30余次,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
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任务,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学习重点,撰写资料汇编,举办读书班,开展解读辅导,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二)抓综合素质,司法能力建设有深度
注重狠抓岗位能力,让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院庭长和青年干警结对子,举办技能竞赛、庭审观摩、案例评选等岗位练兵活动,切实解决“本领恐慌”。
注重强化业务培训,坚持分层分类、线上线下,举办或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24期460余人次,着力提升干警专业素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群众工作能力。
优化全员绩效考核工作办法,科学设定考核内容、指标权重,贯通“评案”与“考人”,实现向管理要审判质效、向管理要素能提升,先后24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干事创业活力竞相迸发。
(三)抓从严治院,党风廉政建设有力度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廉政风险排查,见人见事通报问题,层层传导严的压力。
抓常抓细纪律作风建设,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正反典型案例等方式,敲响廉政“警钟”,拧紧思想“开关”。
把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实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行动自觉,确保审判权力公正干净运行。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法履职尽责,严格公正司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
2持续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
3持续树牢人本思想,践行为民宗旨
4持续兼顾公平效率,狠抓执法办案
5持续加强能力建设,锻造过硬队伍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