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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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专刊 师徒结对承匠心,薪火相传谋新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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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13 16:12:59 打印 字号: | |

徒弟述职

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学习。

首先,我要感谢院党组组织开展“帮带”传师徒结对活动,给我们青年法官创造向资深法官学习的机会,帮助我们提升审判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以便能够更快适应审判工作。

其次,我很荣幸能够成为马英法官的徒弟,马英法官是行政审判、民事审判的资深法官,审判经验丰富,在这一个多月的跟班学习过程中,师父总是耐心细致地教授我业务知识,毫无保留地传授多年的工作经验,逐字解析法律条文,帮助我分析复杂个案,分享案件审理思路,帮助我法治思维与审判思维的养成。通过旁听师父庭审以及邀请师父合议开庭审理案件,从师父的身上看到了、更学到了优秀法官的临场应变的能力以及庭审驾驭的能力。师徒结对,既是合作,更是传承,在一场场庭审中,在一篇篇法律文书中,在一次次言传身教中,我学到的不仅仅是业务能力,更是法院人的担当与责任。

师父在结对时送我一句话,分享给大家,“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我个人理解就是,在审理案件时,既要讲法律,也要讲人情,因为法律是冰冷的,但是人是有感情的,没有人情所谓的正义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我将谨记师父教诲,虚心向师父求教,勤学多问,正视自己的不足之处,努力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希望每一次调解、每一份判决都能像冬日里的一缕暖阳,照亮老百姓的内心,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师父寄语

徒弟与我多次探讨案件,分析案件如何处理,在相互探讨中体会到阜蒙县法院大家庭的温暖,下一步,我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努力提高徒弟办案能力,促进徒弟快速成长,这个活动不仅仅是徒弟学习的一个过程,实际上在这个过程当中也是师父不断学习的过程,希望我们共同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为阜蒙县法院的工作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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