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8月20日起的,利率计算上限为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目前是3.85%)的四倍;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应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最多支持年利率24%。
另外,前期利息计入本金,本息之和,不能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总计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自2020年8月20日起的,利率计算上限为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目前是3.85%)的四倍;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应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最多支持年利率24%。
另外,前期利息计入本金,本息之和,不能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总计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