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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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执行合力 共树司法权威
阜蒙县法院积极协助寿县法院开展异地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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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婷  发布时间:2021-09-24 16:31:22 打印 字号: | |

随着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步伐的加速,全国各地法院之间的配合、协助力度不断加强,逐渐形成了全国法院一家亲、全国法院一盘棋的良好格局,各地法院亲如一家。近日,我院接到政法委通知,希望我院执行局能够协助安徽寿县法院到富荣镇开展执行工作。

在申请执行人于某等六人与被执行人杨某、金某生命权纠纷一案中查明,2019年,被害人于某、李某与同乡金某到安徽省寿县打工。同年4月,因下雨停工,于某、李某中午吃饭时一同喝了金某在外“购买”的白酒,下午相继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不适症状。第二天,二人不适症状加重,被送到医院抢救,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双目失明。经公安局法医鉴定,二被害人系甲醇中毒。法院判决没有取得危险品经营许可的销售者杨某和在未确认商品为白酒的情况下草率购买、买回来后又当着工友面告知其是白酒的金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由于寿县法院执行局两次查询均未查到被执行人金某的银行存款、房产及车辆登记信息,也无财产可供执行,寿县法院遂决定到金某户籍所在地富荣镇进行走访调查。

我院在接到县政法委协助执行的通知后,第一时间与寿县法院干警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立即抽调干警随时待命,协助寿县执行干警一同前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开展工作。第二天,在我院的协助下,双方干警顺利到达现场并找到被执行人住所,通过耐心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当即支付了部分执行款,并约定剩余部分分期偿还。至此,执行任务圆满完成,受到了兄弟法院和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阜蒙县法院本着凝聚执行合力、共树司法权威的执行理念,积极构建协助执行、联合执行的常态机制,针对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切实用足、用活执行措施,为大力推进互助执行大格局作出应有的贡献,有效缓解了异地执行压力,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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