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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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双语审判实现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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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梁法庭  发布时间:2021-05-12 10:36:45 打印 字号: |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东梁法庭作为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内的派出法庭,辖区内蒙汉混居的生活环境使当地人民能够使用双语交流,但在民事审判过程中需要当事人能够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这个时候汉语言不熟练的当事人就会不自觉地使用蒙语,尤其是年长的老人,他们没有接受过汉语文教育,汉语表达困难,说到要紧的地方就只能无助的看着审判台上的法官,希望法官能理解他们心中的想法。而东梁法庭成员所具备的蒙、汉双语审判特色功能切实的维护了当地蒙古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拉近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取得了群众的信任。

“同志啊,这个事我汉话说不清楚,用蒙语说行吗?”

“行啊,你咋说都行,我都听得懂。”

这样的对话发生在东梁法庭的庭审过程中。一位七旬老人着急的用手比划,磕磕绊绊的汉话里不时冒出几句蒙语,这个时候东梁法庭庭长包丽颖同志总是用蒙语亲切的安抚当事人说:“不着急,慢慢说,我听得懂”。作为一个少数民族聚集地的派出法庭,东梁法庭庭长包丽颖、书记员项楠、法警宝玉岩都能流利的使用蒙、汉双语与当事人交流,为查明案件事实提供了便利。尤其是在庭审调解的过程中,法官地道且专业的蒙语表达让当事人倍感亲切,有效的安抚了当事人因民事纠纷而产生的焦躁情绪,巧妙的消除了法庭成员与当事人之间因诉讼地位产生的距离感,让当事人真切的感受到东梁法庭想要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初衷。

但是双语审判仅仅停留在能用蒙语沟通仍是不够的。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双语审判的道路上,东梁法庭从不自满,尤其是东梁法庭庭长包丽颖同志几年来从未停下过深入学习与研究的脚步。自2014年起包丽颖同志曾多次到内蒙古各个地区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组织的蒙汉双语法官培训学习,以此来提升自己在双语审判中的专业素养。而她每次带回来的记事本中则记满了各种蒙语言法学知识,以及她和其他参加培训的法官交流时的感悟。

同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向石榴籽那样仅仅拥抱在一起”的思想作为审判工作的初心与使命,努力维护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民族团结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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